南京团建费用申请报销流程
在团建费用及生日福利费审批过程中大家还存在一些的疑问。在之前解答说明的基础上,再次跟大家明确如下事宜:
1、原则上团建、生日会、员工关怀等费用由政委申请,没有政委的城市由城市总经理或人事行政经理代为申请;
2、每个城市每月的费用原则上一次性申请和报销,不要分部门或分次单独申请和报销;申请及报销时尽量将费用标准及部门分摊情况进行详细说明;
3、采购和仓储线每月XXX元费用包括生日会、团建、节假日激励等所有费用,大家在申请时请考虑这一点;
4、活动前先填写“500-团队活动费用申请单”,待审批结束后再填写“213-团建费用报销单”进行报销,原则上两次申请由同一人发起;
5、在填写“500团建费活动申请单”时,需插入员工名单,所需提供信息详见附件中表格《团建及生日福利员工名单模板》;
6、关于生日福利名单的审核。为了能更好地将生日当月入职的员工纳入进来,增强大家的归属感,原定于每月25日提报次月员工生日名单进行审核的要求现做出如下调整:
生日福利费用在活动执行前2-3天申请即可,包含申请当天所有在职的当月过生日员工(除采购及仓储线)。出生日期目前仍以身份证上信息为标准;
7、政委对生日福利费用的申请及报销审批自6月1日开始,即6月生日福利活动执行之前须提前申请。
如有任何问题,请随时沟通。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!
